1. | 於會籍登記時,會員需出示有效身份証明文件以作資料核實之用。 |
2. | 申請成為會員時的該次交易,將於會籍生效後直接加入會員的積分中。 |
3. | 會籍於遞交申請表後7個工作天正式生效。 |
4. | 折扣只適用於正價貨品,公價及特價貨品除外。 |
5. | 請向職員提供有效的身份證明文件,以享生日月份的85折購物優惠。 |
6. | 生日月份享有的雙倍積分優惠不能與其他積分計劃優惠同時使用。 |
7. | 所有DG Club會員尊享禮遇及積分獎賞計劃只適用於香港分店,中國內地店及網上店均不適用。 |
8. | 購物金額中的小數點將不會計算入積分中。例如折實價為港幣89.60元,獎賞積分將以折實價港幣89元計算。 |
9. | 所有積分以淨價或折扣價後計算,如使用購物禮券或現金券,其面值將不會計算入積分中,只有該次消費餘額才會計算在內。 |
10. | 新賺取的積分需三個工作天加入閣下的會籍,並於成功累計後才能換領折扣購物禮券、門券及禮品。 |
11. | 每年所賺取的積分,其有效日期為翌年12月31日,未使用的積分將視為逾期及會自動取消。 |
12. | 會籍及會員積分不可轉讓他人使用,如發現有濫用或不正當使用的情況,「香港.設計廊」保留終止或暫停會籍和註銷其會籍所有積分之權利。 |
13. | 如奬賞需會員親身換領時,會員需出示有效身份証明文件以作資料核實之用。 |
14. | 所有透過積分獎賞計劃換領之折扣購物禮券、門券及禮品均不能兌回現金,並需受有關的條款及細則所約束。 |
15. | 「香港.設計廊」對透過積分獎賞計劃換領之折扣購物禮券、門券及禮品的遺失、損毀或被竊概不負責。 |
16. | 禮品及門券以先到先得方法換領,數量有限,換完即止。 |
17. | 所有購物及換領記錄均以「香港.設計廊」系統內的記錄為準。 |
18. | 「香港.設計廊」保留暫停、更改或終止上述優惠及不時修改優惠條款及細則之權利,而毋須另行通知。 |
19. | 本條款及細則之中文及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異,概以英文本為準。 |
20. | 如有任何爭議,「香港.設計廊」保留最終決定權。 |